生育津贴是给个人的还是单位的
生育津贴是发给个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但是在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是有权拒绝支付工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依法 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生育津贴是给公司还是给个人的
生育津贴是社会保障中心发给单位账户,单位发给个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但是在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是有权拒绝支付工资。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依法 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一、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中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二、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三、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四、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五、假期天数:
(1) get='_blank'>2023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给单位的吗?
【导读】生育津贴是给员工个人的,主要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如公司拿生育津贴不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投诉举报。
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生育津贴归个人所有。不过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不直接发给个人。以广东的为例。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公司拿生育津贴不发怎么办
生育津贴是休产假期间单位正常发你的正常工资,基金补贴给单位的,直接打到单位账户上。津贴高于工资的差额单位要给职工,单位不发工资的津贴要全部给个人。
那么,公司拿生育津贴不发怎么办呢?
产假期间单位不发工资/少发工资/克扣工资的就是违法行为,公司拿了生育津贴不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3)。
生育津贴发放时限
如果是公司帮职工进行生育保险申报的话,社保局会把这笔钱打到公司关系社保的银行账号上面,然后由公司再发放给员工。这种情况的话,一般公司都是会打到工资卡上的。也就是说,生育津贴跟工资一起发。(详情最好咨询公司人事部或者财务部)
如果是职工自己本人去进行申报的话,申报的时候需要填写个人名称的银行卡,审批通过之后该费用就会打到这个银行账号上面。那具体是打在工资卡还是社保卡,就要看员工当时填写的资料是留哪个了。大概20个工作日就下来了。
已失业,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生育津贴是休产假期间单位发你工资然后基金补贴给单位的,失业期间生育津贴是没有的,如果男方单位社保连续缴纳10/12个月的,生育医疗费男方可以报销50%,男方有15天产假,单位要发15天工资。失业期间有城乡居保的从那边报销。灵活就业人员产前检查和生育费或并发症什么的费用从职工医保里面报销。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为生育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女职工: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且失业前已参加市区生育保险并有生育保险缴费记录。
生育津贴的计算与发放
各地的生育津贴规定都是不一样的,并且每个单位对于晚育的假期延长和津贴也都不同。所以还是要咨询体质的单位。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
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不能同时享受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